枣庄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5日-7月15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31日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四、报名工作安排

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为2013年6月25日9∶00至7月15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9∶00至7月17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我市资格审核工作开始时间为2013年7月11日9∶00,截止时间为7月16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信息(要求清晰)。

  (二)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资格审核时使用。

  (三)考生向各区(市)人社局或市直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和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材料(提交时间请咨询区市人社局或市直有关部门)。

  (四)各区(市)人社局和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和有关证件于规定的资格审核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统一办理审核手续。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初审完毕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聘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为了严肃对该项报名资格的审查,所有考生审核时均需提供以上材料

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考生网上缴费后,可于2013年7月17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开具报名考务费发票,过期不再办理。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9月9日至15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7〕25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客观题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5元。

(四)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烟台市、泰安市、临沂市、滨州市。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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