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2013一建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2月20日
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对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申请延续注册,否则不得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项目招投标。

  附件:内建建[2014]24号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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