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七、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客观题必须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成绩管理
(一)2013年12月以后,在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文件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及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二)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
(四)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九、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十、考试大纲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教材及培训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十一、其他
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32
考务咨询电话: 024-23447330
考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024-23447327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
附件:1、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附件1:
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
办公地址 |
考务咨询电话 |
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市劳动局3楼) |
024-22532562 |
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
0412-5517323 |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 |
024--58303599 |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
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
0414-2896813 |
丹东市人事考试院 |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
0415-3192768 |
锦州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
0416-3872301 |
营口市人事局考试办公室 |
营口市老边区大水塘军转大厦 |
0417-2869058 |
阜新市人事局考试管理科 |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 |
0418-2680031 |
辽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辽阳文圣区南顺城街6号 |
0419-4225966 |
盘锦市人事考试中心 |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 |
0427-2826034 |
铁岭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 |
024-74830136 |
朝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
朝阳市朝阳大街3段7号 |
0421-2653199 |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 |
0429-6660765 |
绥中县人事考试中心 |
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 |
0429-6120769 |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 |
024-23447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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