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重点内容解析(22)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27日

  首先,凡是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都应依照本条规定责令其改正,即要求建设单位立即补办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有关批准手续。来源:考试大

  其次,责令改正,即要求其依法补办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审批手续的同时,根据该工程项目在违法开工时是否具备法定开工条件,作出不同的处理:对经审查,确属符合法定开工条件的,在补办手续后准予其继续施工;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则应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以罚款。所谓“可以处以罚款”是指可以罚款,也可以不罚款,是否处以罚款由本法规定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影响大小等具体情况决定。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重点解析]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要很好地体会。其重点就在于理解“可以”这个词的含义。“可以”不同于“必须”,是可供选择的,而不是必然要选择的。也就是说,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罚款也可,不罚款也可,视具体情况确定。


更多一级建造师信息请查看:一级建造师

首页 1 2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