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并盖好公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四)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6月11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后已打印报名表,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的,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后,传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工作日登陆网报系统确认是否修改,并重新打印报名表。
3.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行在2013年9月10日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的“打印准考证”栏打印。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相关教材征订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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