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
四、报名工作: (一)201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13年
5月20日—6月6日,报名网址:www.njrsks.net。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3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1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二)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和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13年6月3日—6月7日携带下列材料到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大厅(北京东路63号)接受资格初审(打印的报名表上有档案号(9至12位数字)的考生无需现场资格审核),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处填写、盖章);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10元报名费将不再退回。
(三)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打印出的报名表条形码上方有档案号的考生,即为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费用及准考证打印: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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