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鄂人社考[2016]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3日9:00—8月7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7月25日9:00—8月9日16: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7月25日9:00—8月11日16: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6年9月16日9:00—9月25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
(五)考试时间
2016年9月24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6年9月25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各县市人社局负责报名工作人员8月4日前上报报名人员(新生)数据。
二、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2016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三、考试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四、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参加全科(考四科)考试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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