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此外,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试 。成绩合格后核发成绩合格证明。
四、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网络方式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须于2016年7月21日9:00至8月2日16:3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 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报名页面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选择相应考试、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到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审核处理。将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网报平台。考试机构不再对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可自行修改信息,一旦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将不得修改确认的信息。请考生报考时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各考区信息管理人员应于7月20日前在后台设置本市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报考“增报专业”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于8月9日当天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大厅,由市人社局与市住建委共同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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