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23日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⑴首次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⑵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除了第(1)条所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和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⑶报考“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及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后,直接在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按网上“网上缴费程序及相关说明”进行。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2013年6月17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7月4日下午17∶00止。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3年5月24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7月4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7〕366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专业知识考试费60元/科,综合知识考试费41元/科。

  4.票据领取。区直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3年5月24日-2013年7月8日每周一、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报名点组织报名费10元/人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返还支付。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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