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第7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章领取
下列建造师的延续、变更、遗失补办已办结。请接本通知二个月内,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领取注册证章;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遗失补办通过人员需携带建造师本人小一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1张。
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延续注册属地为中山市、汕头市的企业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属地为深圳市的企业统一到深圳市住建局培训中心领取。
下列(附件7)和(附件9)中的建造师由于执业证章有效期已到,取回变更注册证书后,提交续期注册材料,待续期注册通过后再发放新的执业印章。
请领取注册证章时,切记打印建造师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周一至周四,周五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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