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一级建造师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2月26日

  (二)在提交报名资料期限内,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除须带齐委托人的相关材料和手写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原件外,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方能代办理委托事项。 

  (三)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深人考发〔2014〕17号文的相关要求,将合格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上报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制作和核发证书;审核不合格的,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由于是预交表,今年的合格标准分数线可能与上一年度合格标准分数线有所差异,敬请广大考生留意今年合格标准。同时,广大考生应特别注意提交报名资料的最后期限。对逾期未提交报名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提交报名资料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提交报名资料的考生,可在提交资料现场自愿选择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的证书发放通知,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深圳市考试院联系电话:0755-83777159。 

  附件:1.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2.授权委托书(模板) 

  深圳市考试院 

  2014年12月24日 

  附件1: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均为130

均为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建筑工程

均为160

均为96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讯与广电工程

矿业工程

机电工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模板) 

  委托人:XXX 性别:X 身份证号:XXXXXXXXXX 

  被委托人: XXX 性别:X 身份证号:XXXXXXXXXX 

  本人因XXXXXXXX原因,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XXXXXX考试提交报名资格预审及相关事项,特请被委托人作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本人办理,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本人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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