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凡符合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地点
考场设在深圳。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报名方式
(一)注意事项
1.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交费,考后提交资料资格复核的方式。报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深圳市属单位及驻深单位报考人员均须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网上完成下述整个报名(外省市单位报考人员必须回单位所属地考试机构报名),考前无需前往现场确认。
2.报名之前,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仔细核对本人报考时是否符合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要求(其中是否符合专业要求请对照《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附件4>),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并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已在外省市参考过此项考试且有部分科目成绩合格,并须转入深圳继续报考此项考试剩余科目的人员,还须在报名结束前到原考试机构办好转考手续并按老考生报考,否则成绩无法合成。
3.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4.上传照片要前后一致。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报名上传照片与考试合格后提交的照片前后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制作发放证书。
5.《报名表》一经打印或交费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更多一级建造师信息请查看:一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