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混凝土供应商未能提供集料的产地证明和有效的碱含量检测报告,被质量监督部门明令停用,造成两周工期损失和两万元的经济损失;
事件二:考虑到外锚施工对现有建(构)筑物的损坏风险,项目部参照以往经验将原基坑施工方案的外锚护坡改为土钉护坡;实施后发生部分护坡滑裂事故;
事件三:在确认施工区域地下水位普遍上升后,设计单位重新进行抗浮验算,在新建池体增设了配重结构,增加了工作量。
问题
1.补充现浇混凝土水池施工方案的内容。
2.就事件一种的工期和经济损失,A公司可向建设方或混凝土供应商提出索赔吗?为什么?
3.分析并指出事件二在技术决策方面存在问题。
4.事件三增加工作量能否索赔?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本小题8分)
本工程的现浇混凝土水池施工方案应补充混凝土的原材料控制(2分),配合比设计(2分)、浇筑作业(2分)、养护(2分)等内容。
2.(本小题9分)
A公司不能向建设方索赔工期和经济损失(1分)。因为是A公司自身失误(1分),属于A公司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2分)。
A公司可向混凝土供应商索赔经济损失(1分),是供应商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进场验收规定(2分),向A公司提供集料的质量保证资料(2分)。
3.(本小题6分)
基坑外锚护坡改为土钉护坡,是基坑支护结构改变(2分),应经稳定性计算(2分)和变形验算(2分),不应参照以往经验进行技术决策。
4.(本小题7分)
能提出索赔(1分),理由是:池体增加配重结构属设计变更(2分),相关法规规定:工程项目已施工再进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施工项目增加(2分)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2分)等均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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