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造师考试不会取消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1月12日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
  1.4 承包工程范围
  1.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1.4.1.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 个类别,分别是: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核工程专业承包、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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