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人社〔2013〕86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宛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3〕2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专业及考点设置
2013年9月14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3年9月15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考点设在省、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二、报考专业类别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13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
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其中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不变,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延用原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的专业代码和科目代码。取消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的专业代码。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亦采用此规则(见附件3、附件4)。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更多一级建造师信息请查看:一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