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经济师考试《中级房地产》讲义2.1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2月13日
第一节 房地产征收征用概述

  一、房地产征收概述

  (一)概念: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取得集体、单位和个人的房地产行为。

  (二)房地产征收的类型

  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

  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

  (三)房地产征收的限制条件

  1、只能以发展公共利益、提升公共福祉为目的,绝对禁止以商业用途为目的

  2、征收必需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3、政府以征收的执行人身份出现,,以被征收房地产的客观市场价值对被征受人的损失予以公正赔偿。

  二、房地产征用概述

  (一)征用指国家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使用单位、个人的财产行为。

  征用的限制条件

  1、前提条件是发生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因此,征用仅适用于出现紧急情况时,平时不得采用。

  2.征用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3、征用后应当将征用财产返还被征用人,并且给与补偿,但通常不及于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征用的特征

  1、征用必须是因紧急需要

  2、国家必需依法行使使用权

  3、不转移所有权

  4、既适用于不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

  三、征收与征用的异同

  1、前提条件不同

  2、适用对象不同

  3、所有权转移不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