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2014《经济基础知识》练习题第十二章第二节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8日
 第二节 税收

  【本节考点】

  (1)税收的基本含义与特征

  (2)税制要素

  (3)税收分类

  (4)拉弗曲线与征税的限度。

  【本节内容】

  一、税收的基本含义与特征

  (一)税收的基本含义

  税收是指公共机关依法强制收取的、对纳税人不附带直接回报义务的课征。

  (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直接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实行强制征收。

  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政府向纳税人进行的无需偿还的征收。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这种无偿性特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指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后无需向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报酬,

  二是指政府征到的税收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本人。

  3.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税基及税率等要素。税收征纳双方必须按税法规定征税和纳税,双方都无权随意变更征纳标准。

  二、税制要素(构成一国税收制度的那些主要因素)

税制要素

主要内容

纳税人

1、 纳税人,即纳税主体,是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 负税人,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注】纳税人和负税人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一致;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

课税对象

1、 课税对象,即征税课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课税对象是不同税种间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它规定了政府可以对什么征税。

2、 税源即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税源总是以收入的形式存在的。

3、 税目即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对课税对象的具体划分,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4、 计税依据(或课税标准)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它规定了如何确定和度量课税对象,以便计算税基。

税率

1、 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征税额的标准,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税率的高低,体现着征税的深度。

2、 税率分类

(1) 比例税率:指对于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量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的一种税率制度。主要特点是税率不随征税对象数量的变动而变动。包括单一比例税率和差别比例税率。其中,差别比例税率又可分为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和幅度差别比例税率四种。

(2) 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而不是规定征收比例的一种税率制度。它是以绝对金额表示的税率,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在具体运用上,也可分为单一定额税率和差别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和分类分级定额税率几种。

(3)累进(退)税率。税率随课税对象的增大而提高。

①全额累进税率,即对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与之相应的税率计算税额。在征税对象提高到税收的一个新等级档次时,对征税对象全部都按提高一级的税率征税。

②超额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每个等级分别按该等级的税率计征。此时一定的课税对象同时使用几个税率,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总额由各个等级计算出的税额加总而成。

③累退税率与累进税率正好相反。

纳税环节

国民收入与支出环流的过程中,按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纳税期限

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

减税免税

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违章处理

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性措施,它是税收强制性特征的体现。

纳税地点

是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的地点。一般来说,纳税地点和纳税义务发生地是一致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二者也可不一致。如与总公司不在同一地点的分公司的利润在总公司汇总纳税。

  三、税收分类

  (1)税收收入按征税对象的不同,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

  ①流转税是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②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③财产税是以各种财产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如我国的财产税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

  ④资源税是对开发和利用国家自然资源而取得级差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收,目前我国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和土地使用税

  ⑤行为税是指对某些特定的经济行为开征的税收。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税收按计量标准划分,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①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

  ②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量和体积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如消费税中的啤酒、汽油等项目,资源税等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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