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人考字〔2013〕7号
普洱市人事考试中心转发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一级建造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属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一级建造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考〔2013〕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普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5月9日
云人社考〔2013〕13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一级建造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5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6号)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以上三项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请各地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1)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做好网络报名的初审工作。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请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切实根据报考条件的有关要求,在网络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初审,网络初审合格后考生才能进行网络报名交费。
二、成绩管理
物业管理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如下:
11月2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
考生在作答时,应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准确填涂试卷代码,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四、应考人员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使用涂改带(液)。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