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国经济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关于做好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 号),现将《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 和 21世纪人才网 (www.21cnhr.gov.cn) 的 “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国经济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 6 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 4 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 2 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 1 年;
5.获博士学位。
(四)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或初级资格考试。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3 年 11 月 2 日 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详见附件 2。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报考人员均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3 年 6 月 25 日 10:00-7 月 14 日 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 “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