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4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
201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采集指纹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再征收考试费用,但教材费需考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支付)。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 7月12日至 7月22日;现场采集指纹确认时间:2013年7月18日至7月23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期间,考生可登陆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frsks.com)选择各自所在县市区的报名点(市直、经济开发区、峡山生态发展区范围的考生选择市直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留存,一份交报名点),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考生本人到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县市区(开发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办理确认手续,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范围的考生,经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后,由考生本人到市直报名点(市人事考试中心二楼服务大厅)现场采集指纹,办理确认手续。报名结束后,考生应于7月23日前上网查询自己的报名状态是否为已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