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收费
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9元。
七、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和发行工作另行通知。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5月21日
6月20日上9:00—
25日17:00 |
考生网上注册登记 | |
6月21日—26日正常
上班时间(休息日除外) |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 | |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至6月28日17:00 |
考生网上缴费 | |
9月底 |
省考试中心下发各考区考生报名信息 | |
10月初 |
各考区联系考点、安排考场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 |
9月17日前 |
向部考试中心报送试卷预订单 | |
10月31日 |
各地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 | |
10月28日9:00—
11月1日17:00 |
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11月2日 |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11月7日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 |
11月21日前 |
完成阅卷,上报成绩信息 | |
2014年1月2日 |
公布考试成绩 |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中级: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班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报考初级:
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其它按国家《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