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人社考〔2013〕3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5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报名资格终审。教材征订和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2日(周六),初、中级考试分两个半天,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1月2日上午0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1月2日下午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南通市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满12个月为一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四)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高中(职高)、技工技师学历不予认可。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
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9:00~7月8日16:00
支付时间:2013年7月23日9:00~7月26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