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5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2日(星期六)。考试安排和科目如下:
11月2日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考试原则上设在连云港地区,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如下:
| 
 专业  | 
 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专业  | 
 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铁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农业经济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民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商业经济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邮电经济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金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房地产经济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保险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旅游经济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水路  | 
 11   |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建筑经济  | 
 21  |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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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  | 
 12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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