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后即可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须递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学历(学位)证书。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后按级别、专业打印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附件2),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到市人事考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交易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缴费截止十天后的三天内由主管单位统一到焦作市人事考务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4、打印准考证。考生通过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不再另行发放。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 2013年10月28日9:00至2013年11月2日14:00。
各驻焦单位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科负责。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每人每科40元。
五、考试教材及培训
考试教材征订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豫人考文〔2013〕6号)的精神,为充分体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2013年全国经济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作了部分修订,其中《经济基础知识(初级)》增配了辅导光盘;辅导用书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4个品种;《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在原有三重防伪措施基础上,新增了光盘安装序列码验证措施。
教材征订与报名同时进行,各单位在组织报名同时请将所需用书的数量按征订单要求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印章报市人事考务中心,并缴纳书款。
有关单位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经济考前培训班,须经市人事考务中心审核批准。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六、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准报考。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县市区、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