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务通知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2月15日

㈡ 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限为3年(从考试当年起计算)。

㈢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的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㈣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应试人员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1月21日


首页 1 2 3 4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