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后资格审核及程序
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参照上一年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留意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对逾期不提交资料的考生,将视该考生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证书。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八、证书领取
广州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具体请查看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的领证通知。
九、有关事项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如未填涂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三)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四)凡是在违纪违规处理期内的考生(含外省籍考生)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已缴交的考务费在报名时直接上缴国库,不予以退费。
十、考试用书
2014版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内容做了较大修订,并在原有品种基础上新增建筑(中级)、房地产(中级)、商业(中级)3个科目的同步训练与全真模拟测试辅导用书。
考生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查询购买(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6,010-64962347)。
附件: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7月11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