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韶关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12日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五、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六、成绩公布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2015年1月5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七、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参照上一年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请我市报名点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本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对逾期不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我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韶关市浈江中路9号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人事考试办服务窗口,联系电话:8607083、8602028。

九、有关事项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如未填涂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3.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4. 我省考试用书征订工作委托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报考条件和考后提交材料要求

2.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

附件1

报考条件和考后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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