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8日至8月2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29日

(三)本次考试统一实行“裸考”,时钟、考试用具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应考时只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橡皮擦、笔、削笔刀等其它物品进入考室、考座。各报名点在组织报名时务必向考生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四)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五)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均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场设置

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10月28日9:00-11月1日17:00期间自行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六)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考试用书征订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1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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