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8日-8月2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13日

三、考试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如出现雷同,在考试结束后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三)本次考试全省统一实行“裸考”,时钟、考试用具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应考时只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橡皮擦、笔、削笔刀等其它物品进入考室、考座。草稿纸由考点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四)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其他

(一)考试期间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后果自负。

(三)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设置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考生必须在10月28日9:00—11月1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凡在我市报名的考生,其证书均由我院负责发放。

(六)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七)有关考试用书请登陆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 珠海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2.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3.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4.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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