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4年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其它要求事项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2月15日

根据《重庆市2014年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  重庆市2014年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其它要求事项

㈠ 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设置的《经济基础知知识》(公共科目)和《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分工商、农业、金融、人力资源、建筑5个专业)两个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应试科目。

㈡ 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限为3年(从考试当年起计算)。

㈢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的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㈣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应试人员网上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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