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类型: |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 |
文件依据: | 1、《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 2、关于印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建市监函[2006]28号)。 |
审批权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的审批工作,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云南省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的受理和初审。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内填写申请信息并上报,上报后打印申请表; 2、准备书面材料并将书面材料报送至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受理后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材料进行初审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材料进行审批; 5、审批合格后公示10日,无投诉举报,予以公告并核发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
办理流程图: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办事流程图 下载 |
初始注册申请材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二份,需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2、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学历或学位证、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聘用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超过三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5、由企业出具的关于申请人三年内无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原件。 |
变更注册申请材料: | (一)执业企业变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二份,需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2、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聘用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的原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执业印章; 6、由企业出具的关于申请人三年内无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原件。 (二)注册专业变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二份,需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2、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聘用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 5、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6、申请人的原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执业印章; 7、由企业出具的关于申请人三年内无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原件。 (三)执业企业名称变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二份,需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2、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聘用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商部门同意变更的函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的原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执业印章; 7、由企业出具的关于申请人三年内无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原件。 (四)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三份,需到原省级主管部门盖章,需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2、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聘用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满足新聘用单位所在地相应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的原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执业印章; 6、由企业出具的关于申请人三年内无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原件。 |
延续注册申请材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二份,需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2、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聘用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的原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执业印章; 6、由企业出具的关于申请人三年内无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原件。 |
注销注册申请材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的原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执业印章;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注销注册由本人申请办理。 |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材料: | (一)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遗失、污损补办申请表》(一式二份); 2、 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原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污损补办: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遗失、污损补办申请表》(一式二份); 2、污损的注册证或执业印章;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受理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红塔路口昆明二建大厦三楼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 |
受理时间: | 除每月15日、30日及每月下旬的周五下午,其他工作日内正常受理。 |
联系电话: | 0871—4163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