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打印报名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考条件按照自治区住建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登陆新疆建设网在主页右侧文件导读中的人事专栏中查询有关规定)。报考条件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991-2819389 。
6、上缴考试费。考试统一在网上缴费,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 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无需再向单位递交报名表,自留即可。
7、 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 乌市考生,如需发票,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先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乌市考生开票时间为考试报名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 (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财务室地址:乌市南湖东路19号自治区人才市场二楼10号窗口,联系电话:0991—4685892。
四、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1日--5月22日(均为北京时间)
5月21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5月21日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2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5月22日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五、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答题时考生须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 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区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九、成绩查询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自治区考试中心不发放纸质成绩单。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