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 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 密意识,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事故绝不姑息。在考试实施以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 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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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报考条件
2016年3月9日
附件:
报考条件
考试 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专业工作年限 | |||
监 理 工 程 师 |
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 |
1970年前中专 |
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中级职称任职满3年 | |||
大专 | ||||||
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称 |
不限 |
不限 | ||||
一、符合报考条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 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毕业; 2. 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 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