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考简章_第2页
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2、资格初审
时间:6月8日中午12时--6月13日中午12时。
区人力社保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6月13日中午12时--6月14日下午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14日下午17时。
4、缴费确认
时间:6月13日中午12时--6月16日下午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40元,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各职位缴费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自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2天内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放弃改报的退还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13年6月20日12时--6月21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
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写作,满分为100分。部分岗位(具体岗位《需求计划表》已注明)加考专业科目,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综合科目成绩、专业科目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镇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全区统一划定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加考专业岗位的笔试成绩=综合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50%。不加考专业岗位的综合科目成绩即为笔试成绩。对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指标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考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携带资料:
2013年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带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籍户口簿(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除外)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按各招考岗位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