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01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旁听的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7日

(九)面试旁听人员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不遵守考场纪律的,主考官和监督员可以责令其离开面试考场,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十)面试旁听人员对面试工作有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可以在面试结束后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对面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十一)面试旁听是自愿、无偿的。

咨询电话:87142860。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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