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材料均需要原件,除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以外,还需复印件各一份。
4.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五、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每个职位确定第1名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六、体检安排
体检前,享受减免政策的考生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体检费用的手续。
体检时间:2013年3月4日上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珊瑛
联系电话:0571-87071809
浙江省气象局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