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4日
浙江慈溪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3年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省、宁波市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共招140名。其中市级机关109名,镇(街道)机关31名。上述计划含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25名;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镇(街道)机关公务员4名。具体招考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考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3年1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二)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宁波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宁波,下同)和户口已迁至宁波(以2013年1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且在宁波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宁波生源2013年应届毕业生。
  (三)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口不限。
  (四)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下同)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含宁波杭州湾新区,下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2013年1月4日,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五)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2013年1月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六)镇(街道)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波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录取进入普通高校学习,且取得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应届毕业或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并已退出现役的人员。
  (七)截止2013年1月4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十)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的十三类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十一)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18至35周岁(1977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
  (二)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学、法律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具体条件如下:
  1.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197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2.现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7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0周岁(198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报考上述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7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报考上述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
  (五)报考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年龄18至30周岁(198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
  (六)资格复审时,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A类或B类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七)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八)在2013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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