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1日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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