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如何认定?
2015年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参加我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我市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个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录职位。
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原件审核阶段,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下述材料: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服务期满人员,可提供选聘或招募通知书或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9、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招录的职位?如何认定?
通过全市或区县统一选聘的,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工作站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均合格且仍在岗的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可以报考面向社区工作者招录的职位。
报考上述职位的人员在资格原件审核阶段,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所服务区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或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近三个年度的考核表。
10、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具有在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1、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