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相关事宜:
(一)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如体检项目有不合格者,考生可在2月3日上午8:30—17:30向凉山州地方税务局人事科,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体检结束后,考生要保持所留通讯号码畅通,并不得更换手机号码。
(四)考生需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标准照)4张(体检表一张、录用审批表三张,在背面写上姓名)。
咨询及监督电话:
凉山州地方税务局人事科电话:0834-3301858 0834-3300763
凉山州公务员局电话:0834-2193373
凉山州地方税务局监督人员:李强
电话:0834-3301366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