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工作单位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公告中的招考对象“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8、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跨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双专科学历),其所学专业中的一个专业,视同达到大学本科学历,此类人员须提供四川省教委办理的第二专科毕业证明书,凭毕业证明书上签注的视同大学本科的专业,才能报考符合职位条件的职位;
9、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须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附: 绵阳市2014年下半年考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