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8.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9.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10.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11.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资格复审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本次公招公务员面试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14日,有关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于面试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近期密切关注达州人事考试网。
附: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