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二○一三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2013年第4号)关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我市本次公招同级机关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规定,参加本次体检的我市职位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最低分数分别为:市级机关67.525、县级机关60.633、乡镇机关65.65。
现将根据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公布我市201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进入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报考森林公安职位考生体能测评结果的公告》(2013年第11号)的考试总成绩排名和森林公安体能测试结果,确定的我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考生本人对自身或他人参加体检的情况有所质疑的,请在7月9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向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逾期将按本公告发布的体检人员名单进行体检。
现将我市201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3年7月15日。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中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7月15日早上6:30。
地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南苑酒店1楼餐厅(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乘车路线:乘坐1路公交车在索桥站下,乘坐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口站下)。
三、体检的标准
森林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他职位的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六、体检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