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其中区、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的上述人员,须出具所在区、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其中区、县级及以下单位的上述人员,须出具所在区、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 (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面试资格复审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要求提供的证件、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而取消面试资格所产生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含专业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折合总成绩(含专业测试)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3年6月5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公告。
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于2013年6月7日17:30前结束。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合格者,需现场缴纳80元(请备好零钞)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暂定于2013年6月15日、1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1、笔试折合总成绩(含专业测试)及排名查询
2、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4、公交线路表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