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2工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_第2页
3.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企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须出具考生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4.体制内在编的教师须出具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5.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垂管系统的应出具由市、州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7.持海外学历、学位证明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所持学历未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考生:
考生所持学历如未经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注册认证的,须出具颁证院校学生处开具的相关证明。
9.国家有其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报考阿坝州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工商局的考生进行藏语口语测试后再进行一般资格复审,请考生按本通知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复审。
3.考生在资格复审时请遵守审核单位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不得有影响审核单位工作和社会治安行为发生。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及时联系。
附件:
四川省工商系统2012年资格复审入围名单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