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及其他依据材料;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7月4日至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资阳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公务员局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