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2014年法院检察院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2月28日

  2.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 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资格复审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此次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进行递补。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本次公招公务员面试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面试考务费为80元,具体安排以达州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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