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_第5页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6月15日至16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abrsj.gov.cn/)上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报考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abrsj.gov.cn/)上或资格复审现场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五)考试总成绩
面试(和体能测评)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州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最低考试总成绩划定后,不再调整。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