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2013年上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3月13日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3月20日24: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3月21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遂宁市考试中心(具体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原市军转培训中心办公楼1307号房间,电话0825-5866016)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csn.gov.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4月8日至13日14:3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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