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市2013年上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3月13日

  (2)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同时符合第(1)、(2)项加分条件的可累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立功受表彰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分别送交:
  ①报考司法助理员、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分别送州司法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森林公安局。
  ②报考州级单位的考生送所报考的州级招考单位人事科。
  ③报考县(市)其他单位的考生送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已经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考生在申请加分时,还须提供未享受过加分照顾的承诺书。以上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5月1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5月17日至19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5月23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3年6月4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州级招考单位和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其中:报考司法助理员、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分别由州司法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森林公安局负责。(2013年6月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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